<%@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language="java" import="java.sql.*" errorPage="" %> 益阳市劳动保障局
党建工作

关于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创文明机关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益办发[2004]12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结合本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际情况,特修订局机关创建文明机关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工作和劳动保障工作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推进文明机关的创建活动,提高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开创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确保达到文明机关的标准,进入全市文明标兵机关行列。
三、创建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由龚友生同志任组长,郭志明、曾翠娥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党支部书记及机关党支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
2、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对创文明机关的具体内容进行分解,明确到科室和责任人。
3、加强检查督促。由创建领导小组和机关党委对规范工作所建立的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定期将执行情况通报到责任科室。
4、加强调查研究。局级领导下基层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业务科室每年要求写1—2篇调研报告。
5、优化经济建设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局制定的大厅工作纪律和干部的“十不准”及行政执法的“七不准”,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努力营造和谐、诚信、文明、规范的服务机关。
6、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必须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评定。
7、将文明机关的创建工作作为长期努力目标,坚持不懈的抓好、抓落实。
附:创建文明机关工作责任表。

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五年六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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