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 服务改革——我国劳动保障科学理论发展五十年回顾
田小宝 王俊舫
内容提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天,也迎来了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理论研究的春天。从“统包统配”、“铁饭碗”到“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从“八级工资制”、“大锅饭”到“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从“企业劳动保险”到统一的“社会保险”……这既记录着我国劳动保障事业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的发展轨迹,也留下了广大劳动保障理论工作者为追求真理艰难探索和大胆创新的脚印。
当今,“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社会保障体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已是人们频繁使用的概念。这些概念不仅记录着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发展的轨迹,而且留下了理论工作者艰难探索和大胆创新的脚印。
冲破樊篱
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年代,劳动力计划调配理论、工资计划分配理论和劳动保险理论,构成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其间,虽有过不同观点的探讨,甚至激烈的争论,但终未突破计划经济理论的樊篱,并在实践中逐步陷入“铁饭碗、大锅饭”的困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迎来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春天。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工作者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学习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理论和方法,形成了一批具有中国特色、指导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朝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发展的新的基础理论观点。在应用理论研究方面,发展了—整套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的应用理论。同时,积极促进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艰难探索
改革开放初期,理论界已经认识到“统包统配”就业理论的缺陷,提出部分引进市场机制。那时,对“劳动力市场”这—概念始终回避,常常以含混不清的“劳务市场”概念来代替。其间,理论界的有识之士从多个角度对劳动力市场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市场存在与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为实施市场取向的改革作了理论准备。随着改革深化,劳动合同制度普遍推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展开,企业分配自主权逐步落实,—个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以市场为主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新理论孕育成熟了,只待破冰而出。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后,理论工作者解放思想,对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问题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和系统分析,认为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最重要的要素市扬之一,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提出了培育和发展统—、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战略目标。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采用了“劳动力市场”概念,并将劳动力市场作为重点培育的要素市场。这是—个重大的理论突破。此题一破,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有力地推动了劳动领域的各项改革,大大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由计划配置为主到市场配置为主的根本性转变。
劳动力市场理论的确立,带来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大发展。通过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分析,为解决失业问题提供了思路;劳动力市场就业双向选择,为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创造了条件;劳动力市场主体地位的明确,为实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打下了基础;劳动力市场上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控、技术要素的投入,为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准备了条件。
正本清源
按劳分配理论,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共和国前30年的实践却是“大锅饭”、“铁饭碗”、平均主义盛行。
改革开放前夕,复出不久的邓小平同志就尖锐地指出,按劳分配这个问题,从理论到实践有好多具体问题要研究解决,是“整个国家的重大政策问题”。由此,我国思想理论界举行了四次关于按劳分配问题大讲座,澄清了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按劳分配实现形式的模糊认识,为我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作了理论准备。
随着分配制度改革的展开和逐步深入,逐渐形成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理论。这一理论不仅恢复了按劳分配原则的马克思主义本来面目,而且为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财富。党的十五大将这一创造性理论成果载入了跨世纪的历史文献,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分配原则,其指导作用已经明显地发挥出来。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原有的八级工资制和计划工资体制被打破了,代之而起的是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多种形式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年薪制、最低工资制、劳动分红、股份分红等新的分配制度模式和分配方式。但同时又出现了某些行业职工收入过高,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理论工作者研究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观点,着力理顺工资分配关系,推动企业工资改革朝着建立“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的工资分配体制的方向前进。
大胆创新
改革开放前,还很少有人知道“社会保险”一词,对社会保险理论研究更是一片空白。为了解除或减轻职工因生、老、病、死、伤残而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国实行的是劳动保险。劳动保险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企业行政方面负担。这一制度虽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统筹层次低,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企业难以承担,新老企业间负担畸轻畸重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理论界对社会保险的性质和基本职能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应建立与原有劳动保险和商业保险在适用范围、统筹层次、资金筹集和管理发放等环节都不相同的社会保险,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理论。
1984年,我国开始在全民所有制企业试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揭开了我国社会保险领域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序幕。此后,理论界又借鉴国外社会保险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了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和保险费用三方负担的筹资模式、基本保险和补充保险相结合制度模式、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康复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等,为社会保险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1991年国务院确定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国家、企业、职工三方负担的原则。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这不仅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是理论研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极好典范。1997年7月,国务院作出了建立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决策。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陆续展开。
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必将推动理论研究朝着更深、更广的领域拓展。经过半个世纪的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理论体系,实现了由计划经济理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转变。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