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language="java" import="java.sql.*" errorPage="" %> 益阳市劳动保障局
网上公示

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经济环境110制度》实施方案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落实<益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七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经济环境“110”制度》实施方案。
二、设立局“经济环境110”投诉举报制。局“经济环境110”联系人是:纪检组长曾翠娥(联系电话:6501946),联系举报电话:6501465,受理举报工作人员:赵小军,设立经济环境工作举报箱。
三、明确工作人员职责。
受理“经济环境110”举报事务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是:1、接待有关“经济环境”方面的来访人员。
2、受理有关来电、来函的工作。
3、认真登记受理过程。登记内容包括:(1)来访(电、函)者的工作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2)投诉的具体事项;(3)对投诉事项处理答复时间的具体承诺;(4)对投诉问题处理过程和结果;(5)向投诉者答复处理结果以及对方的满意度等。
4、认真做好投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定期向局领导汇报投诉受理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四、对影响重大、危害全局的案件,可当即采取终止涉案人的行政行为、戒勉谈话等方式处置,并在24小时内以尽快向举报人回复处理情况;对一般投诉工作人员应按本办法第三条的有关程序处理并在48小时内向举报人回复处理情况。
五、严肃处理“经济环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局属系统在“经济环境”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六、加强协调,实行综合治理。
1、经常与市“优办”联系,加强请示报告。
2、加强与局属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内部关系,强化“经济环境”的综合治理。
3、加强与我局业务相关的市直部门联系,正确处理好业务协调衔接问题。
4、加强与人大、政协等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自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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